1.《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需本人签字及按手印后扫描的pdf版和word版);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到同一页);
3.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4.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
6.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
7.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8.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9.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及本公告岗位规定条件的港澳居民报考时,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