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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实在话,你以为去酒吧喝的是酒?我呸,有时候那杯子里装的,TMD就是送你去阎王殿的通行证…(本文2350字)
昨天?不对,是前段时间看到这个判决书,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一个才15岁的小姑娘呀,正是花儿一样的年纪,就这么没了。你说气不气人,这都叫什么事儿!
凌晨狂欢,恶魔一开始就在角落里藏着
2023年10月25日凌晨,深圳龙岗区某家酒吧里。王某某和梁某某这俩神经病,大半夜不睡觉,跑来买醉。
别的我不说哈,就这梁某某,他自己随身带了一小瓶大概40毫升左右的“滴滴”原液——你听听这名字,听着挺萌的吧?
“滴滴原液”?我还以为是什么眼药水风味的鸡尾酒哦——NND,其实就是1,4-丁二醇,什么概念呢?就是走进人体里,能给你转化成一级管的严严实实的那个毒品γ-羟基丁酸,也就是外面人喊的那个“神仙水”、“听话水”。
更俗的是,叫"迷奸水″!
他想出来了骚操作。
把原液往绿茶里一勾兑,搞出来一大壶“滴滴水”。
唉,你是不知道这东西有多阴险。刚喝下去,让你兴奋、让你放松。但喝多了?完了。肌肉松弛,意识丧失,然后直接呼吸心跳抑制。对,就是往死里走的节奏。
而且这个鬼东西,它的中毒剂量和致死剂量几乎TMD挨在一块呢!稍微不注意,小命就交代。
营销手段下的圈套,这杯水不能喝啊!
俩人喝上了。
这时候营销人员郑某某上线了。你说他要干啥?他还不是为了留住这桌冤大头,让这桌人多买点酒水嘛,他做了个啥?
啧,他把酒吧的一个所谓的“维护女”(陪酒女)——也就是被害人刘某甲——喊过来,让她坐在SV55卡座陪酒。
天呐,她才15岁呀。正是懵懵懂懂的年纪,可能她自己也觉得被喊来陪酒是工作,或者是面子,迷迷糊糊就坐下了。她哪里晓得,桌上的那些网红原液,是能断送生命的玩意儿?
对了。
他们边喝酒边玩耍,先前勾兑的那点毒性哪够?
王某某竟然叫那个郑某某,拿着个空扎壶跑到SV61卡座去找罗某,罗某拿出另一个“滴滴”原液的瓶子,往空扎壶里喷了大概能有那么30滴(我没说大概三十滴,就是大概那个数嘛,是报道上说的哈,具体我又没拿滴管去量,差不多咯)。
郑某某这家伙,再端回SV55卡座,倒进去两瓶绿茶。
嚯,又一扎壶夺命水横空出世。
凌晨四点半的孤独离开,一句再见都没有
桌上。非常热闹。
王某某和人家小女孩开始玩骰子了。
氛围上来了,输的赢的,都得干杯。
就在玩骰子的那个时间段,那个15岁的女孩子,一下子就咣咣灌下去大约两大杯“滴滴水”。
喝下去容易,死神盯上你却不带一点风声。
喝完之后,大伙肯定觉得还没过瘾呗。凌晨4点30分左右,刘某甲自己离开了SV55号台
我猜那个时候,她已经开始感觉到头晕、不舒服了,但她可能觉得只是喝多了酒上头了,完全没当回事。
没有如果的死亡通知书
但是,从凌晨四点多到早上七点多,这几个小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公开报道上没有细说,但我可以想象——她有可能趴在某个角落呕吐,一度失去意识了。
一直到早上7点来钟,身边的人才发现她全身不行了,赶紧打了120。
晚了,太晚了!送到医院急急忙忙抢救,最终,人没了。
经过法医鉴定写的黑纸白字,扎眼睛——因γ-羟基丁酸中毒死亡。
这个1,4-丁二醇,真的哈,到了人体里,像一把开了特效的破刀,经过肝脏代谢一把就变成了γ-羟基丁酸。
这种玩意儿,不仅是我们国家规定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还有强烈的中枢抑制。
但凡喝进去量大了,会呕吐、抽搐、甚至昏迷。
平时,那些什么“神仙水”,不知道害了多少人,这玩意儿打你一拳你都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他/她甚至连自己投胎都不知道!
气死老子了。
都跑不掉!一窝端判刑
法院后面相继判了:
罗某。判了大概一年的十个月左右的样子。
王某某。也判了一年十个月。谁叫你带头闹腾、让往里加料的?
梁某某。因为他带的那将近40毫升的“滴滴”原液,就是祸根。被判了一年。
郑某某。作为营销员,不仅没去阻止这伙人乱勾兑,反而还帮人家跑腿加料、把刘某甲一个十五岁的少女拉进来陪酒,判了一年七个月
判完了,赔!
王某某赔了26万,梁某某7万,郑某某3万,全赔了,也争取到了家属谅解。
事后,酒吧那个公司呢,也没能逃脱干系,一共赔了123万。
大掀,前前后后加起来接近160万的赔款,你说那又如何?人家十五岁的小姑娘,就这么没了。
那钱能让她活过来吗?不能!
每次看到这,我就想说,这帮人为了留个客,叫女孩子陪酒,怎么就不想想,人家那才十五岁啊!她能分清这水里有什么吗?
哦,人家出事了,你们这一个个蹲进去了,那又怎么样呢?
有些触动真的让人想骂人
说实话,写到这里,我心里堵得慌。
而且这案子,就是通过去年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才彻底公布的,这背后藏着多少家庭的血与泪?
一个家庭就这么碎了,亲人的一辈子天都塌了。
就为了几个所谓的“网红特调”,为了那深夜酒吧一两个小时的刺激?这个交代真的太重了。
最后的碎碎念:以后啊,在外面聚会厮混,如果谁要是伸过来一杯颜色扎眼、名字稀奇古怪的“特调饮品”,你千万别碰!不要因为什么好奇去碰,也别死要面子活受罪。
NND,生命只有一条,玩什么不好,非要玩命呢?
说到底,彼此也就是个普通网友,纵然心疼,也无力回天;只希望大家,能把这帖子推送转给你身边常混吧台的那些小盆友们。让他们好好看看,这就是血的教训,不是闹着玩的!
真的希望,悲剧不再重演。唉,再多说两嘴真的会气到自己。今天就到这吧。
网友互动:别光看呀,大家都来说说呗!你们平时去酒吧、KTV或者夜场玩,有没有遇到过类似这种神神秘秘的特调类饮料?就是那些颜色看着巨鲜艳、名字起得特别诡异的杯子里头,服务员怎么向你吹嘘的很特殊的那种?当时都是怎么拒绝的?
快来评论区,分享一下你的防坑小妙招吧!也顺便转发给你身边那些爱去喝酒的小年轻,让他们看看这文章,提高点警惕!
有山的地方一定有海~这就是包容的大爱鹏城。而有故事的地方,也有我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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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哥,田间,耕耘过希望;矿坑,挖掘过梦想;刑侦,追寻过真相……忙碌之余,热爱码字;创作的公安题材长篇小说《特别行动》,有幸被珠影改编电影《反黑行动》全国公映;另著纪实文学集三册(公安题材两册):其中《界河这边》获深圳市大鹏文艺奖文学奖(获邀参加颁奖仪式,由时任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黄丽满颁发获奖证书)。在报刊发表的文学作品,报告文学《乐园,并不属于冒险家》获公安部首届全国公安文学大奖赛报告文学三等奖(获邀参加公安部颁奖仪式,由时任公安部副部长胡之光颁发获奖证书);报告文学《火的青春》获广东省公安厅"人民警察爱人民》征文比赛一等奖等;其他多个省市社会征文奖项,恐冗余不再列举。曾当选两届广东省作家协会GA分会理事,深圳市作家协会理事。为健康,自律健身多载,乃勉强浅现6块腹肌的居家自律"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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