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深圳组织户外徒步赚钱?先停手!没有资质 = 违法!
近日,深圳大鹏新区文旅部门开出首张重磅罚单:一名户外领队因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被依法查处,最终被判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人民币 10000 元!
这是大鹏新区首例针对 “个人无证经营旅游业务” 的行政处罚,给整个深圳户外圈敲响警钟!
一、到底发生了什么?
涉事人员无营业执照、无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无正规领队资质,仅凭个人身份,在微信、网络平台招揽游客,组织徒步穿越等户外活动,并公开收取费用。
活动过程中,因缺乏安全保障、应急能力不足,引发旅游安全事件,严重威胁游客人身安全。
接到举报后,大鹏新区文旅部门迅速立案调查,依法作出处罚:
二、官方处罚依据:清清楚楚,不容狡辩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 :经营旅行社业务,必须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个人不得擅自经营。
根据第九十五条: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可处1 万元 —10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违法所得巨大的,最高可罚5 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简单一句话:只要收费组团,就必须有资质!个人私自带队赚钱 = 违法!
三、这张罚单,释放 3 个强烈信号
灰色地带彻底结束以前大家觉得 “约爬山、收点车费没事”,现在明确:无证收费 = 违法。
深圳大鹏严管户外作为深圳徒步热门地(东西涌、七娘山、杨梅坑等),大鹏已开始重拳整治无证野团。
安全底线不容触碰无资质领队无救援、无保险、无预案,一旦出事,游客维权无门、生命无保障。
四、给驴友和 “野生领队” 的重要提醒
✅ 对参加活动的你:
✅ 对想带队赚钱的你:
五、最后一句忠告
热爱户外可以,但不能拿法律和别人的生命冒险。没有资质,就不要收费组团带队。别等罚单来了、出事了,才后悔莫及!
转给你身边喜欢户外的朋友,远离野团,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