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版的“小铲权房”合法占有的使用权到底是多少年?也许你听过太多不专业的解说导致你到现在都还没真正搞懂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必须分成两类宗地①<宗地>是否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无论是通过行政划拨、协议出让、招拍挂出让、总之国土局已发土地使用证,这类很简单土地使用年限看证载写的非常清楚,那么地上面的房屋无论是否办理房产证所有权都是私有无期限,就是房的所有权归产权人,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地只有设立期限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主要看土地使用性质和出让方式来决定是否可无条件延期是否可免费延期②<宗地>未经任何形式的土地出让就是没有土地使用证,这类是深圳版小铲权房的主打类型例如<城中村民房><统建楼>宗地是没有法定的使用年限简称永久性,房随地走之原则也没有什么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延期问题,而你们从律师见证或村股份或开发商合同上看到的使用年限仅为私下协议约定并非法定那么你在专业一点可以通过下方图一即通过2002年深圳<两规黄单>补办的农民房绿本房地产证,图二中土地使用年限是空白未设立,而图三是设立了70年使用权的区别,因为这个专业购入这两种绿本房性质也是有区别的我们来说下第一类未设立土地使用年限的绿本房原因?这类深圳版绿本是违法建筑转正的而<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大多建于原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是未经过国家征收和公开出让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囯土地管理法》及深圳地方政策,原集体土地或未征转的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其土地使用权不适用《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关于70年、50年等使用年限,深圳“两规”违法建筑发房产证的政策,是深圳特区为解决城市化过程中大量违法建筑问题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其核心目标是确权登记规范管理稳定社会秩序,而非按市场化出让逻辑设定使用年限。因此对符合条件转正的绿本房,仅确认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强制设定土地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