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有奖发票活动
新增入口啦
个人消费者
在深圳市内注册登记的零售、餐饮、住宿、
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
八大行业的经营主体
购买商品和服务
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
发票就能抽奖,最高800元!
入口攻略

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在深圳市内注册登记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八大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发票不纳入抽奖范围:(1)购买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及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2)不符合本方案要求的经营主体开具的发票;(3)超出活动周期开具的发票;(4)单张发票票面额度在100元(不含)以下的发票;(5)抽奖时已红冲的蓝字发票及对应的红字发票;(6)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7)未通过发票抽奖系统核验的发票;(8)其他不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票。
可参与抽奖的发票开具日期为
2026年2月6日至7月31日
活动详情及注意事项看这里

✅开奖方式
奖励金额分为小额奖励和大额奖励。10元、20元、50元小额奖励采用“即时抽奖开奖兑付”;100元、300元、800元大额奖励采用“即时抽奖开奖、延时兑付”,即T+15天前在通过系统再次核验发票状态,符合要求后兑付奖金。活动过渡期期间,因系统调试原因,小额奖励采用24小时内兑付。个人消费者通过有奖发票抽奖所获得的奖金按相应奖项设定的中奖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发放至中奖者绑定账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发票不纳入抽奖范围:
(1)购买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及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2)不符合本方案要求的经营主体开具的发票;(3)超出活动周期开具的发票;(4)单张发票票面额度在100元(不含)以下的发票;(5)抽奖时已红冲的蓝字发票及对应的红字发票;(6)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7)未通过发票抽奖系统核验的发票;(8)其他不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票。
*行业认定:经营主体开具发票类目属于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八大行业即可纳入活动范围。
*其他要求
(一)针对在活动期间恶意红冲套利的经营主体或个人,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依职责分工处理。
(二)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活动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发票、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或其它作弊违规行为等),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者(包括经营主体或个人用户)活动参与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经营主体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开具虚假发票的,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直接拨打12366或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互动交流”-“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模块举报维权。
*其他须知:本次活动有关规则可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实施情况动态优化调整,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本次活动由深圳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活动咨询电话:95516(发票抽奖、奖金发放)、95534(发票上传)
全体深圳市民都可以参与
快去报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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