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深圳市2026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包括“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项目”、“知识产权保险资助项目”等。有申报需求的单位,请注意申报要求和截止日期。
各项目申报重点总结如下:
2026年4月2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截止。
奖励标准:
获评中国专利奖的,金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0万元,银奖一次性配套奖励50万元,优秀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
获评广东省专利奖或杰出发明人的,金奖一次性配套奖励30万元,银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优秀奖一次性配套奖励10万元,杰出发明人一次性配套奖励10万元;
获评深圳市专利奖的,每项一次性奖励30万元;
获评“中国商标金奖”的,每项一次性配套奖励100万元;
获评“中国版权金奖”的,每项一次性配套奖励100万元。
申报条件:
非个人申请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
个人申请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的个人;
申请专项资金的有关知识产权业务归口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和统计;
获评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第十一届广东省专利奖或杰出发明人、深圳市专利奖、中国商标金奖、中国版权金奖,知识产权为多方共有的,由第一顺序权利人提出领款申请,且申请人应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之一;获评广东省专利奖中杰出发明人奖项的,由授奖决议中杰出发明人所在单位提出领款申请。
二、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评价后资助项目
资助标准:
给予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国际化专业评价的企业一次性资助每家10万元。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三、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运用资助项目
资助标准:
按照不超过实际许可费用、转让金额的5%予以资助。每个申请人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知识产权保险资助项目
资助标准:
对深圳市企事业单位向保险公司投保知识产权保险且属于海外侵权责任保险、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保费金额的50%给予扶持。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同一件知识产权同一险种不重复资助。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五、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补贴项目
补贴标准:
对入池参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发行的信用评级达到3A等级的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并获得融资的企业,按照实际利息与担保费的合计金额的50%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融资规模的3.5%,同一申请人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本项目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资助项目
资助标准:
对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上年度评价为优秀、良好的单位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获评优秀的,每家资助15万元,获评良好的,每家资助10万元。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资助项目
资助标准:
上年度对涉及深圳主体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依法调解成功达20件的调解组织,每家资助10万元,调解成功数每增加20件,增加资助10万元,同一调解组织每年资助不超过50万元。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原文链接:
https://amr.sz.gov.cn/gkmlpt/content/12/12705/post_12705323.html#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