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市内选调
1.基本条件
①本市外区在编教师;
②具有全日制重点师范院校或综合类重点院校教育经历;
③40周岁以下。
2. 业绩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省“特级教师”或正高专业技术资格,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校长、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等);
②市级“名师工程”的“名教师、骨干教师”、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获得市级及以上现场赛课类、基本功大赛、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③市内品牌初高中的初三、高三把关教师,获得“深圳市高考先进个人”。
(二)南山区内交流
1.基本条件
南山区属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现单位入编满3年,并具备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2.业绩条件
①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有教育理想和情怀,求真务实,敢于担当;
②有毕业班教学经历,担任过班主任、级科组长、行政职务等优先考虑;
③在南山区现场赛课、基本功大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④区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科研专家工作室主持人等骨干教师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