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一)为初创型企业提供免租空间。支持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平台,为初创企业提供1至3年免租空间和配套资源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平台,给予运营主体年度最高300万元资助,单个运营主体资助不超过2个平台、资助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对于特别优质的企业,可适当延长免租期限。
(二)鼓励成长型企业布局优质项目。支持人工智能企业集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育企业给予租金资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资助500万元。对于新引育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具身智能机器人、智能终端整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项目,按设备、工器具及厂房装修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对获得深圳市“20+8”产业基金投资的具身智能机器人、智能终端整机及关键零部件企业,按企业获得投资额的3%,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