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交通局调解实录:合同写明30天过户,我却被逼交1500元
我是一名普通货车司机,因车辆过户纠纷,于2026年4月10日下午15点15分左右,在深圳市宝安区交通运输局参与调解。本以为主管部门能秉公处理,可这场调解,让我十分心寒。
我与挂靠公司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贷款结清后30天内,乙方(挂靠公司)无条件配合甲方(我)办理解押及过户手续。可当我把贷款全部还清后,挂靠公司却明显违约,不仅不配合办理,还凭空索要过户费,百般刁难。
合同里从头到尾没有任何过户费相关约定,还充斥着大量加重司机责任、免除公司义务的霸王条款。实在没有办法,我才申请交通局调解,希望能按合同得到一个公正结果。
可调解刚谈到过户费、合同违约这些关键问题,工作人员就让我回避,把我这个当事人赶出调解室,单独和挂靠公司私下沟通。等我再回到现场,调解明显偏向公司一方,对我拿出的合同证据视而不见。
更让人寒心的是,现场法务全程沉默。我当场指出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和公司违约事实,法务看得一清二楚,却始终不发表任何公正意见,形同虚设。
在这样的调解之下,我最终被迫向挂靠公司支付了1500元。
我必须说清楚:我交这1500元,不是认怂,更不是认可这笔乱收费,完全是因为父亲病重,我实在耗不起、拖不起。
我没有精力长期扯皮,更怕因为纠纷来回拉扯耽误照顾父亲,导致他病情加重。为了家人,我只能咽下委屈,无奈妥协。
我们货车司机本就挣的是血汗钱,没背景没靠山,唯一能依靠的就是合同和公道。可在这次调解中,我没有感受到公平公正,只感受到弱势一方的无助与委屈。
合同约定明明白白,挂靠公司明显违约,乱收费于合同无据。我交钱是尽孝,不是认输。
写下这段经历,只希望货车挂靠行业乱象能被更多人看见,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基层司机的遭遇,真正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让底层劳动者维权有路、说理有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