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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是否想过这样一个问题——突发严重疾病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患者会被送往哪家医院?
据悉,配备急救车辆并加入急救网络的医院,其派出的急救车辆必须服从120调度中心的指挥,将病人送往指定医院,不得擅自决定拉回本院。

120调度中心为急救患者分配医院时,遵循“就近、就急、专业”三大原则,同时兼顾患者的意愿。
急救是与时间的赛跑,应优先将患者送往具备抢救能力的最近医院。当然,如果患者家属强烈要求前往某家医院且不影响抢救,120调度中心也应尊重其意见。
然而,2025年8月5日,深圳一家民营医院的急救车辆竟“截胡”病人,导致患者延误抢救时机不幸离世,令人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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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5日0时20分左右,54岁的张女士因腹部剧痛醒来,其丈夫双先生随即拨打“120”。14分钟后,救护车抵达现场。
《出车单》记录显示,出车分站为“健安新健站”,推荐送往医院明确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
上车后,患者的老公双先生也向车组人员提出去龙华区人民医院,但得到的答复是:该车属于深圳健安医院,只能前往该院。
龙华区人民医院,是公立三甲医院;而深圳健安医院,是一级乙等私立医院,两者医疗水平的差距,不言而喻。
此外,龙华区人民医院距离患者家仅2.8公里,深圳健安医院则相距3.8公里。
120调度中心根据患者情况,指派深圳健安医院的急救车辆将患者送往龙华区人民医院急救。但该医院的急救车辆为增加本院收入,竟违反指令“截胡”病人,将患者拉回自家医院。
患者家属信不过深圳健安医院,但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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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被拉到医院的时间是0时53分,但医院没有值班医生。过了13分钟,一名医生从门诊部赶来做了初步检查。
病历记载,患者到医院时“神志清,贫血貌,上腹部压痛”。
入院40分钟,医生才安排了检查。患者做了CT后,结果显示:腹腔大量积血,考虑血管破裂。此时,张女士已出现休克。

1时34分,副院长高某在病历中写下:“条件合适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可是不知为何,张女士没有被及时转院。
凌晨2时20分,张女士深度休克,冷先生下跪乞求转院。耗了很久,医生才在医疗系统内部微信群里问:龙华区人民医院能不能接收?
然而,没过几分钟,他们又在微信群里说:“病人病危,已经转不过去了,不转了。”
而他们决定“不转了”,并没有告知患者家属。
在副院长做出“适合转院”后6个小时,即8月5日上午9时,患者才被送到龙华区人民医院。而这一切,来得太晚了。
5日17时42分,张女士经抢救无效死亡。
从急救车把患者送到这家民营医院算起,患者被延误了8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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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送往三甲医院的危重病人,救护车却违反调度指令,强行拉往其所属的民营医院,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急救车辆“截胡病人”引发的事故,性质恶劣,事实清楚,但调查处理却姗姗来迟。
2026年4月8日,深圳卫健委发布情况说明称,涉事医院被罚7.6万元,暂停6个月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一个人的一条命,就值7.6万元吗?
据悉,纳入急救网络的医院,需要二级以上资格,而深圳健安医院是一级乙等,他们还有多次违规记录。这样的医院,怎么进入急救网络系统的呢?
急救车把患者当成“生意”,违抗急救调度,置于患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于不顾,职业道德何在?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你们没有那个水平,还抢急救病人,这不是草菅人命吗?
7.6万元的处罚,6个月的“急救停服”,跟本无法抵消一条生命的消逝所带来的沉重代价,更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这种轻描淡写的处理方式,不仅让逝者家属难以接受,也让公众对急救体系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产生深深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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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必须严惩涉事医院,为患者讨个公道。
另外,当地卫健部门还应认真彻查:急救车“截胡”病人,这是孤例还是常态?
如果120急救车辆的存在乱象,必须彻底治理。
急救本是生命与时间的赛跑,容不得丝毫的利益算计和规则漠视,任何将患者生命视为牟利工具的行为,都应受到最严厉的惩处,以告慰逝者,以警示后人。------------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