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薪资构成
1.非博士后岗位: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综合补贴,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博士后:在站期间博士后待遇30万元/年(税前),医院匹配5万元科研启动资金;优秀者可申请认定为杰出A档20万元、杰出B档10万元业绩奖励;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按以下情况给予在站生活补助之一:
(1)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本市从事博士后工作的,给予每人60万元在站生活补贴;
(2)其他人员,市财政给予每人36万元在站生活补助。
(二)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参考我院聘用人员标准执行,双方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其他各种福利、补贴参照医院现行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2.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按规定申请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为100000元/人。(详见《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3.在职在岗员工可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及医院相关规定申请医院配套保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