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健委深夜发布情况说明!死者家属不认可处罚,已报案,申请司法鉴定,事件仍在处理
54岁的张女士因腹部剧痛,家属紧急拨打了120求助。当时,抵达现场的深圳健安医院急救站工作人员,未执行急救中心调度指令,将患者送往距离更近、救治能力更强的三甲医院,而是将患者拉去了自己家的深圳健安医院。患者从意识清醒到腹腔大量积血、出现休克,再到8小时后被转入原定医院,最终因脾动脉瘤破裂出血离世。死者家属认为,这是120“截单”,抢病人。于是,进行了投诉。昨天深夜,深圳市发布情况说明,指出,经查实,深圳健安医院未按120调度指令将患者送往指定医院,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相关规定。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7.6万元的行政处罚;市卫健委依据相关规定,责令该院自2026年3月18日起暂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六个月。但是,家属诉求不认可处罚,已申请行政复议、报案并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事件仍在处理。目前,关于医院抢救延误、转院不及时等问题,死者家属已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已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后续将依据鉴定结果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罚款与停业是惩戒,但如何从制度上杜绝"截单",科学合理正规120接转病人,才是整个行业必须回答的问题。据悉,涉事的深圳健安医院是私立医院,已连续两次违反医疗急救调度指令,这次事发前一日,已在转运另一患者杨某时,同样违反调度指令。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破坏公共救援体系根基。这起"救护车截单"事件,撕开了院前急救的一些问题,特别是民营医院将救护车当作"揽客工具",为营收漠视生命。院前急救最重要的是风险筛查,高风险的病情,一定最先优先级处置,并及时送到最近靠谱的医院。120的每一次调度,都是与死神赛跑。救护车可以闯红灯、可以逆行,但唯独不能违背"救死扶伤"的初心和法律的指令。作为医护人员,看到一个新闻,一个行业资讯,一个热点事件,一定要学会自己一个问题,这事会影响到自己么?要学会建立起分析框架。要学会面对任何一次行业内的热搜事件,能抽身出来,冷静观察么?医疗上的事,只要人不出事,什么都好说。人出了事,怎么都说不过去。当生意一样“抢”这种炸弹一样危重的病人,老叶不客气的说,也只有脑袋不清醒的一些私立医院才干得出来。但凡情绪克制那么一点点,都会把风险大的、病情复杂的、预后不好的甚至有潜在纠纷的,精准投送到不会也不敢推诿的三甲公立医院。风险小的、病情简单、治疗效果好的才会接回自己医院。可为什么深圳健安医院急救站的医护人员非要找麻烦往自己身上挠?理论上来说,最好的方式是他们既能按自己的专业判断,自主的救死扶伤,也照120指令办事,那么上述事件就不会发生。然而在现实中,他们根本无法既顶住所属私立医院的压力,又抗衡120指令的要求,难以按自己想要的方式,提供院前急救专业的服务。不是,我们都在为此承受代价。这是营利性私立医院参与非盈利性质事情的偶然中必然。事实上,医疗行业从业者能不能想着挣钱这事,社会上一直没啥共识。各说各理。医护人员觉得,谁上班不是为了挣钱养家糊口,追求升职加薪多挣钱,这有啥不对?社会大众认为,医护人员谈钱就是昧良心,就是没有医德,就披着白衣的狼。但老叶认为,钱不钱的不说,也谁也说服不了谁。可医疗的核心导向是什么,我觉得是无可争议的,就是救死扶伤。尽最大可能识别出潜在的风险,尽量保住病人的性命和健康,这本质上保护咱自己。就目前的医患关系大环境来说,各位,挣不挣钱的不重要,一定要先保护好自己再说。车辆变好了,设备升级了,调度智能了。但最基础的患者不是“客户”,急救不能“截单”,这么一个简单明确的底线,却被人为打成了一个死结。如何120急救站为了钱接转病人,那么,这个急救站的医护,本身就是病人。这个深圳54岁患者的死,不是一个人的悲剧,是急救体系的暴露出来的一个“病灶”。区卫健局罚了,市卫健委通报了,接下来法院可能也要判了,钱也会赔了,然后呢?下一个这样的120急救患者,我们又该如何保障他能得到最好的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