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工厂
绿色工厂是指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企业,是绿色制造核心实施单元。通过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预留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所和设计负荷,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动用能结构优化,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回收处理全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资源消耗,尽可能少用或不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材料,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
通俗讲,绿色工厂是对工业企业在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一种实力体现,是由各级工信部门逐级评定上报,评定后有资金奖励或政策扶持,对企业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助推剂。
绿色工厂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三个层次,国家级申报评选全流程是由工信部主管,由各级工信部门逐级上报,最终工信部进行评定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深圳市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二)申报绿色工厂的单位,应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三)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不得申请、推荐和列入绿色工厂名单:
1、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
2、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5、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6、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资金补贴
国家级绿色工厂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省级绿色工厂补贴不超过30万元 政策依据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市级绿色工厂补贴不超过20万元, 政策依据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四、申报时间
2026年3月24日--5月30日
(消息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