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由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的合格线划定为7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布。
(一)笔试
笔试为自主命题,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耐心等待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成绩公告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告。
(四)体检
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等环节。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资格)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五)资格复审
1.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与学位证、学历及学位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合同、社保清单、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光明区幼儿园在岗教职工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4)、更名文件(报考工作经历中涉及单位有更名的情况需提供)。
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另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从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
3.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须本人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区教育局发出录用安排的通知后,用人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