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6日(含6日)为止。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模板);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对应岗位的上岗证、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无犯罪证明;
(7)承诺书(模板)。
3.报名方式
(1)请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投递至招聘邮箱464888936@qq.com。
(2)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7)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