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基准日:2025年10月11日
债权总额:1,162,911,815.95元
债权本金:1,069,199,913.60元
利息:93,711,902.35元
抵押物:
抵押物1: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旁澜汇花园100套商铺,权利人为深圳市福民合建投资有限公司。该抵押物为本债权核心抵押物,位于龙华区福城天虹购物中心B1层、第1层、第2层,建筑面积共49,441.62㎡,土地使用年限70年,从2015年8月13日至2085年8月12日
抵押物2:深圳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丹郡花园5套小区底商铺面,权利人为深圳市合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筑面积合计419.32㎡,土地使用年限70年,从2015年6月16日至2085年6月15日
质押物:上述抵押物1和抵押物2的租金收入
保证人:该债权保证人为深圳市合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合正集团”)、深圳市合正新南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合正新南”)、袁**。其中深圳市合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深圳知名房地产企业,深圳市合正新南投资有限公司为合正集团下属项目公司,袁**为合正集团实控人
查封情况:核心抵押物澜汇花园100套商铺已查封
诉讼执行情况:债权及对抵押物澜汇花园100套商铺的担保债权取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后已进入执行程序
注:文中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