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了是可以申请商标复审的,驳回复审是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通过代理人对审查标准的理解和丰富的代理经验,对商标局的驳回意见进行论证,向审查人员详细阐明商标为什么应该注册的理由,从而大大提高复审通过率。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5630030 号“香飘九洲”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一、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设计,具备突出的显著性和强烈的可辨识度,与申请人之间关联紧密,具有自身独特的设计理念和寓意。
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含义、整体外观均存在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1、从商标的书写方式、整体外观上分析:
申请商标汉字竖向嵌于深色矩形之中,采用方正苏轼行书书写。笔法丰腴、结字扁平。引证商标汉字横向排列,采用方正水柱简体书,整个字体看上去给人一种艺术感。
2、从商标的含义分析:
申请商标的含义是:申请人传承百年之酿造工艺,生产销售的酒香能飘去很远的地方。引证商标的含义是:这个食物的味道胜过其他九个岛屿的。
三、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完全是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善意目的,申请商标在申请人的长期使用、宣传过程中,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5630030 号“香飘九洲”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通过“香飘九洲”商标被驳回案例可知,商标注册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商标被驳回、被异议等是常有的事,我们能做的就是积极地去做复审答辩努力争取商标权利。我司律师从双方显著性进行分析,最终使商标顺利通过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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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申请
答: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或者办理其他共有商标事宜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一个代表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商标注册部门的文件应当送达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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