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深圳“乒协杯”青少年乒乓球菁英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深圳市乒乓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福田区乒乓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
四、比赛地点:深圳国际乒乓球交流中心
导航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外国语学校(福保)
本次赛事采用分站赛+年度总决赛赛制,共设四站比赛。
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站·启航站:2026年4月25日(周六)
2.第二站·奋进站:比赛时间、地点待定
3.第三站·争锋站:比赛时间、地点待定
4.第四站·年度总决赛:比赛时间、地点待定
五、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混合单打
六、竞赛组别
甲组男子: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甲组女子: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乙组男子: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乙组女子: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丙组男子: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丙组女子: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丁组男子: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丁组女子: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戊组混合单打: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1.本次赛事按年龄划分竞赛组别,具体分组待定;
2.严格禁止以小打大,参赛选手须按照本人实际年龄对应组别报名参赛,违者取消参赛成绩及资格。
七、竞赛办法与要求
1.本次赛事严格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2.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小组前两名出线);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各小组名次按既定排位直接落位,不进行抽签。
3.报名人数不足8人,取消该组别竞赛安排,已缴纳报名费全额退还。
4. 比赛采用11分制,全场比赛均为三局两胜制。
5. 运动员须在赛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检录,超过比赛时间5分钟未到场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6. 参赛运动员须确保身体健康,适宜参加乒乓球竞技运动;未成年人参赛必须由监护人全程陪同;所有运动员须自行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主办方仅购买比赛期间场地公共责任险。
7. 参赛选手凭身份证、户口本、港澳通行证、护照等有效证件报名参赛,参赛户籍、地域不限。
8. 参赛运动员须身着规范短袖比赛服,服装整洁、无违规标识与反光装饰,颜色与比赛用球明显区分,符合赛事要求。
9. 裁判长可根据赛程进度、现场实际情况,对比赛台号、比赛时间进行合理调整;参赛选手须积极配合,拒不配合者,裁判员有权判定其该场比赛弃权。
10. 比赛器材要求:参赛选手使用的球拍须符合国际乒联(ITTF)标准及规定,球拍胶皮须为ITTF认证品牌及型号,严禁使用未经ITTF批准的非标准胶皮、自制胶皮;本次赛事统一使用白色40+双鱼比赛用球。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分站赛各组别录取前八名予以表彰奖励,其中3-4名并列第三名,5-8名并列第五名。颁发证书;
2.各分站赛获得第一名、第二名及并列第三名的运动员为种子选手,直接获得年度总决赛第二阶段参赛资格,无须参加年度总决赛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年度总决赛第二阶段按既定排位直接落位,不进行抽签。
3.赛事年度总奖金池为5000元人民币,总决赛各组别按名次分配奖金。
九、报名规定及办法
1.参赛服务费:128元/人/站;
2.报名对象:各级各类学校、乒乓球俱乐部、社会团体、青少年乒乓球个人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3.报名时有所属学校或俱乐部的选手须如实填写所在单位及俱乐部信息。组委会将根据此信息进行分组编排,合理分开同单位、同俱乐部选手,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4. 报名后因故无法参赛,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告知组委会,方可办理退费;报名截止后,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5. 报名咨询:魏老师 13699815745(不接比赛直播赞助)
6. 各站比赛报名截止时间:
第一站·启航站:2026年4月20日中午12:00
十、申诉与纪律
(一)申诉规定
1.申诉主体:参赛选手、教练员、监护人,对赛事争议判罚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2.申诉时限:申诉须在争议事件发生后立即提出,最迟不得超过该场比赛结束后20分钟,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诉形式: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交,注明申诉理由、相关证据及诉求,口头申诉不予受理;
4.申诉费用:申诉须缴纳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功则全额退还,申诉被驳回则费用不予退还;
5.裁决效力: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方须无条件服从。
(二)纪律要求
1.所有参赛人员、教练员、观众须尊重裁判、服从判罚,严禁侮辱、威胁、攻击裁判等行为;
2.恪守公平竞赛原则,严禁使用违规器材、消极比赛、让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3.参赛选手须遵守体育道德,严禁出现挑衅、辱骂、斗殴、扰乱赛场秩序等行为;
4.未经组委会许可,擅自退赛、无故弃权者,组委会有权视情节给予禁赛、通报批评等处罚。
十一、参赛纪律
各参赛人员须严格遵守赛事规定,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无理取闹、干扰赛事正常运行等行为;一经查实,主办方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所有比赛成绩,并予以永久禁赛处理。
十二、裁判与仲裁
赛事仲裁委员会、裁判员均由深圳市乒乓球协会统一选派。
十三、附则
1.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乒乓球协会所有;
2.赛事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深圳市乒乓球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