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需具有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资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经营范围或供应商提供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的批复为准。
3.要有符合活动要求的基地或场所,自营基地优先。所推荐的场所或基地需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安全性高。
4.投标人具有为自己公司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责任险保单,且须为每位参加活动的师生购买保险,要求购买学生意外保险不少于100万元,医疗险不少于10万元,并提供承保单位的有效证件。
5.活动期间用车保证选择有资质的车队。所选派的驾驶员必须是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的优秀司乘人员,车辆必须是年审未到期且车况良好的车辆。车辆必须完成购置交强险和商业险等相关完备手续(重点查验车辆行驶证及经营范围、司机驾驶证、“五不租”落实情况等)。
6.提供的餐饮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及食品质量的要求标准,由有资质的正规餐饮公司提供,并提交餐饮公司的证照。餐饮菜单、收费标准及如何配送等要在标书上列明。
7.社会实践突出研学性质,制定具体的研学方案,学生人手一册研学任务单,要求版画设计美观正向,任务单要含研学目标、研学路线、研学背景、研学任务、学习成果、延伸拓展、研学评价等内容。国防教育方案内容要有队列队形的展示和汇报环节。
8.要有本公司在职并符合活动要求的带队老师,教官和带队经验丰富的老师优先安排。要求1-2年级每每班至少配备4名带队老师,3--5年级每班至少配备3名带队老师,7-8年级每班至少配备2名带队老师。每个年级配备1名医护人员和2名随队摄影师(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工作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无犯罪证明等)。
9.自2023年9月1日以来,在公办学校成功承担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案例至少5个。(须提供《履约评价表》或《中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回访反馈表》)
10.车费、餐费、门票费、服务费等必须开支的费用都要有明细罗列。
11.投标人负责交接、出发、到站、活动、返校等各个环节,负责活动的老师必须有序组织好我校师生进行活动,保障每个环节中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活动安全,平安有序等方面。针对本次实践活动,公司需制定全面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若活动中发生不可预测事情,由活动承办方负责处理。
12.与学校签订活动合同的供应商不得转让或分包相关业务,不能与其他公司联合投标。
请各单位在参与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若对本公告有异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