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撬动金融资源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深圳出台《深圳市科技金融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明确科技金融项目的资助类型、申请条件、资助标准及办理流程等内容,资助资金由市科技研发资金安排,一起来划重点!
三大类资助项目,覆盖多类科创资金需求
科技金融项目主要分为三类,同时包含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科技金融发展项目,各类项目资金均需用于科技创新相关环节:
1.科技类贷款项目:资助企业贷款产生的利息、保证保险和担保费用;
2.科技创新债券项目:资助企业发行科创债券产生的利息和担保费用;
3.科技保险项目:资助企业购买科技保险目录内产品的保费,保险目录由市科技部门联合深圳金融监管局制定。
申请门槛明确,需满足:基本条件+专项条件,即可申报
一、通用基本条件
1.深圳(含深汕)依法经营的独立法人,实际从事研发/科技服务;
2.诚信记录良好,无财政资金项目惩戒、超期未验收/退款情形;
3.资金用途符合规定,相关费用已结清且未获市区财政资助。
二、各项目专项条件
科技类贷款项目
1.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小微/鲲鹏项目承担企业等指定类型企业,且仅能选一种企业身份申报;
2.获深圳银行连续3个月及以上科技类贷款,无欠息、逾期等违约;
3.单笔放款≥150万元,或保证保险/担保费用单笔支付≥3万元。
科技创新债券项目
1.发行90天及以上科技创新债券的科技型企业;
2.单笔发行≥150万元,或担保费用单笔支付≥3万元。
科技保险项目
1.为有效期内高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仅能选一种企业身份申报;
2.在深圳保险机构投保且产品纳入科技保险目录;
3.保费支付合计≥10万元。
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需同时满足:上年度职工≤500人、营收≤2亿元、资产总额≤2亿元,且为上述高新/专精特新等指定企业类型。
事后补助方式,明确资助比例和年度上限
项目均对上一年度产生的相关费用给予事后补助,具体标准如下,资助金额均取对应计算规则的低值:
1.科技类贷款利息:资助≤实际支付利息/LPR计算利息的50%,企业每年资助≤100万元;
2.科技类贷款保证保险/担保费:资助≤实际支付金额50%,企业每年合计资助≤20万元;
3.科创债券利息:资助≤实际支付利息10%,企业每年资助≤100万元;
4.科创债券担保费:资助≤实际支付金额50%,企业每年资助≤20万元;
5.科技保险费:资助≤实际支付金额50%,企业每年资助≤100万元。
两种申报方式,“免申即享”更便捷
《办法》探索“即申快享”或“免申即享” 服务模式,两种申报方式流程不同:
常规申报(即申快享)
1.市科技部门发布申请指南,企业按要求提交材料(含项目申请书、费用支付凭证等,不同项目需补充对应专项材料);
2.经形式审查+初审、专项审计+市区核查、5个工作日社会公示后,对无异议项目下达资助计划、拨付资金。
免申即享
1.相关部门向市科技部门推送企业名单及数据,无需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2.经数据审核、核查、公示后,市科技部门发布资助通知;
3.企业登录系统核对信息并确认申领,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
资金管理与违规惩戒,明确责任主体要求
1.资金使用:获资助企业需对资助资金专账登记、核算,专款专用,统筹用于研发活动,配合绩效评价;
2.违规处理: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将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库,限制申请财政资金项目,追缴资金及利息;银行、担保公司等配合支撑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追责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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