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受让城中村绿本房的风险被过度妖魔化了/说什么遇到拆迁买方得不到补偿打水漂了,补偿只会赔给原业主因为绿本的产权登记是别人,我就想问遇到拆迁原业主即证载人想主张合同无效哪怕法庭判决合同无效成立,是不是也要先退房退款/实践中哪怕法庭判决合同无效了,那也不代表会支持恶意诉讼方退房退款的诉求因为违背诚信原则不遵守合同契约是信赖利益的过错方,而我们更要担心的是以下两个点
①确权难包含但不限于拆迁确权/因为受让方无法授权拆迁主管部门行使产权注销权利/无法终结证载上的法定继承权利
②因不动产登记的产权人不可变更证载人的债务哪怕房屋已卖出,仍会被法院查封买方需提出执行异议解除现场查封拍卖,但难以解除系统查封,深圳民房受让风控及见证过户看主页点关注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