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
线下已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双方通过租赁平台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注:此情形,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暂不支持办理转租和变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请悉知。
第一步:
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服务号,进入深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系统

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
第二步:
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登录,进行人脸识别,成功登录个人账号后,点击常用服务里的租赁合同备案


第三步:
输入广东政务服务账号和登录密码,然后点击【租赁备案】→点击【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四步:
房东点击“我的产权”-添加产权,维护产权信息
第五步:
房东进入“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选择产权 - 填写表单信息,提交审批
第六步:
其他出租方/承租方收到确认短信,进入“签字确认”,找到对应流水号,签名确认
第七步:
街道办结,短信通知所有出租方/承租方办理结果,进入“进度查询”,查看办理结果
第二种情况:
线上已签订租赁合同(即租赁双方通过租赁平台已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双方通过租赁平台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一步:
进入“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选择已网签的合同,填写信息,提交

第二步:
其他出租方/承租方收到确认短信,进入“签字确认”,找到对应流水号,签名确认
第三步:
街道或秒批办结,短信通知所有出租方/承租方办理结果,进入 “进度查询”,查看办理结果
现场办理,如果材料符合要求,当天就能拿证
1、申请:
申请人向街道政务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当场):
街道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审核:
街道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印章的《补正告知单》,并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4、审批:
街道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将系统数据和纸质资料递交后台,在核对系统和纸质材料无误后,作出审批;如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并把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5、办结:
作出办结决定。
6、送达:
办结结果,申请人自取或邮寄。打印《房屋租赁凭证》交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