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毕业于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50名高校、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或中国学科排名前5名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50名高校、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中国学科排名前5名学科。本科生取得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取得国(境)外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取得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
申请人须于2025年5月23日后,首次以当前学历在龙岗区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并以该学历首次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且未曾以更高学历办理过人才引进;申请补贴所依据学历应与此学历一致,引进时间以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签发的《人才引进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
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时点为首次在龙岗区全职工作之日。
龙岗区户籍或以下身份之一:(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2)赴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以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3)台湾地区居民,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4)外国国籍人士,以护照、有效签证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准。
首发申请时须在龙岗区用人单位连续全职工作满1年,且距首次全职工作之日不超过2年;续发申请以首发申请为前提,申请时须在龙岗区用人单位连续全职工作满2年,且距首次全职工作之日不超过3年(例如:2025年7月1日起在龙岗区全职工作,首发申请时间段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续发申请时间段为2027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未享受过深圳市市、区两级同类入户或生活补贴(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