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会员单位、在深济南籍企业家及经营主体:
诚信乃商业之根本、企业之立身基石,更是商会凝心聚力、行稳致远的核心要义。2026 年 3 月 15 日为第 46 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本年度全国消费维权年主题为 “提升消费品质”,核心目标是以更高标准筑牢消费安全防线、优化消费服务体验、提振全社会消费信心。深圳市济南商会自成立以来,始终以 “诚信立会、服务兴会、联商共赢” 为宗旨,深耕深济两地经贸交流合作,全力赋能会员企业高质量发展。值此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为弘扬新时代济商诚信文化,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深圳市济南商会特向全体会员单位及在深济南籍所有经营主体,发出如下正式倡议: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底线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自觉构建 “亲”“清” 政商关系,坚决杜绝行贿受贿、拖欠薪资、偷税漏税、知识产权侵权、逃废债务等违法行为,严厉抵制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设置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以合规经营夯实企业可持续发展根基。
传承济商 “以诚立身、以信致远、义利相兼” 的优良传统,将诚信理念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坚守信用承诺,恪守商业信誉,重视企业信义。坚持 “以质取胜、以信立业” 发展理念,严格把控产品研发、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市场销售、售后服务等各环节质量关口,坚决杜绝以次充好、缺斤短两、欺瞒误导等行为。健全完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畅通消费者投诉反馈与纠纷快速化解渠道,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依法求偿权。
依法依规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产品及服务信息,规范广告宣传行为和市场价格公示流程,杜绝虚假标注、夸大宣传、价格虚高等问题。严格落实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主动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积极推行先行赔付、消费纠纷快速和解等工作机制,推动消费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前端,以透明化、规范化经营赢得市场认可和消费者信赖。
持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控体系,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增设内部监督与合规申诉渠道。加强企业全员廉洁从业教育和诚信合规培训,引导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坚决防范和治理商业贿赂、内部舞弊、利益输送等行为,让守法经营、廉洁从业成为企业全员的自觉行动,着力打造清廉诚信的标杆企业。
自觉遵守市场竞争规则,维护公平公正、良性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主动接受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的全方位监督。带头践行深圳市济南商会诚信经营公约,加强会员企业间的交流互助与行业协作,坚决抵制恶意竞争、低价倾销、诋毁同行、扰乱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携手共建 “人人讲诚信、家家守法规、行业共自律” 的良好市场生态。
将济商诚信为本、实干担当、回馈社会的精神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发展战略,以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企业内部诚信经营自查自纠工作,加强消费维权知识和合规经营能力培训。积极主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踊跃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和深济两地经济社会建设,以实际行动彰显在深济商的责任与担当,持续擦亮济商品牌的金字招牌。
诚信经营无小事,守护消费有温度;品质为基行长远,同心聚力护市场。深圳市济南商会号召全体会员单位及在深济南籍经营主体,以诚信为桥梁、以品质为核心、以服务为抓手、以合规为准则,携手并肩、凝心聚力,共同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推动消费公平、提升消费品质,为深圳市济南商会的高质量发展,为深济两地经贸交流与经济社会繁荣发展贡献更多鲁商力量!
特此倡议。
深圳市济南商会
2026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