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 者

肖挺俊 律师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作为低空经济立法“先行者”,《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下称《深圳条例》构建了覆盖“产业促进-飞行服务-安全保障”的全链条规则体系。企业在深圳这片创新热土上逐浪低空,必须穿透原则性鼓励条款,洞察其背后的刚性义务与潜在风险。本文立足律师实务视角,提炼十大核心合规命题,为企业提供兼具战略前瞻性与操作安全性的行动指南。

一、“低空飞行协同管理机制”对企业有何实际价值?

《深圳条例》第六、七条所规定的机制是深圳破解“军、民、地”空域管理壁垒的关键制度创新,其价值在于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在地化的、常态化的高层协调渠道。
传统上,企业申请空域需直接面对军方或民航管理部门,流程长、沟通难。《深圳条例》通过市政府“嵌入”协同机制,使地方产业发展需求能够更系统、更权威地向上传导。对企业的直接价值体现在:
1.需求汇集与规划牵引:市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此机制统筹本市空域使用需求,企业可将常态化、规模化的空域使用诉求(如物流航路、空中通勤走廊)上报,争取被纳入全市低空空域规划,从“一事一议”创新化设计为“规划保障”。
2.规则协调与效率提升:机制可协调制定融合飞行规则、简化审批流程。例如,对于在已获批的“低空融合飞行试验区”内的飞行,审批效率可能有望大幅提高。
为此,企业应主动与承担机制日常工作的市交通运输部门建立沟通管道,积极参与其组织的需求调研、规则研讨。在申报重大商业项目时,可寻求通过该机制进行前期协调,而非仅被动等待最终审批结果。

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低空基础设施如何识别与防范法律风险?

虽然《深圳条例》明确规定支持社会资本依法参与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但该支持背后是复杂的准入、建设和运营风险,核心在于“规划符合性”与“标准缺失”。主要法律风险可能会涵括如下几方面:
1.风险点一:规划冲突风险。基础设施规划需与国土空间、军事设施、机场净空、环保等多规合一。若企业在选址阶段未进行充分合规审查,极易因触碰红线而导致项目无法推进或使用。
2.风险点二:标准滞后风险。虽然条例提及制定建设和运营标准,但具体的技术标准(如起降场噪音控制、安全间距、电磁环境要求)不排除可能滞后于市场实践,导致建设成果未来可能不符合新规要求。
3.风险点三:投资回报风险。“鼓励向社会开放共享”不等于强制接入公共服务网络,若建成后使用率不足或收费机制不明,将面临经营困境。
针对前述基础设施投资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企业方面需要注意如下几方面:
1.前置尽调:投资前,务必开展涵盖规划、空域、环评、地勘的综合性尽职调查,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初步意见函。
2.合同设计:在与政府或土地权属方的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导致项目受阻时的退出机制、成本分担及补偿条款。
3.弹性设计:在设施设计上预留技术升级和功能拓展空间,以应对未来标准更新。

三、如何把握“长期飞行活动申请”制度红利享用的合规边界?

该制度适用于在固定空域内实施的常态化飞行,是企业降低合规成本的关键通道。但适用也有严格边界,需要提醒企业注意两个关键界定:
1.“固定空域”的弹性:不仅指一个物理点,更可能是一条经批准的固定航路。企业需在申请材料中精准描述空域的四至范围、高度层等等。
2.“常态化”的证明:需向审批机关提交充分的业务计划,证明飞行活动的频次、规律性和必要性,而非临时、偶发需求。主要风险可能在于,一旦获批的长期飞行活动在实际运行中频繁偏离报备计划(如时间、架次、航线微小调整),可能被监管视为“未按批准内容飞行”。
为此,企业应建立与长期飞行计划相匹配的“计划-报备-执行-记录”闭环管理体系。利用信息化系统,确保每次飞行前能便捷完成计划备案,飞行中严格遵循预设参数,飞行后自动归档记录,实现全程留痕、可回溯,以应对监管检查。

四、低空物流负有何种强化的数据合规义务?

低空物流是数据驱动型业务,该条例通过双重接入(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深圳市低空飞行服务平台)和严格的数据安全条款,构建了严密的监管数据网。
从条例规定来看,合规义务已超越传统的飞行安全,延伸至数据主权与隐私保护。该条例第四十六条明确要求无人机信息同时接入国家平台和深圳本地平台,意味着企业数据管道必须双路畅通,任何一路故障都可能触发监管警报。实践中,企业更大的风险在于任务载荷数据:物流无人机搭载的摄像头,在取送货、巡航过程中,可能无意间采集到人脸、车牌、企业厂区等敏感信息,构成“个人隐私数据”或“可能涉及国家安全的数据”。
因此,企业若未建立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仅简单存储或回传所有视频流,将可能会面临极高的法律风险。正基于此,企业需要着手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
1.技术隔离:在系统设计上,实现飞行性能数据与任务载荷数据的分离传输与存储。
2.协议明确:在用户服务协议中,明确告知数据采集范围、用途及脱敏处理方式,获取必要授权。
3.内部审计:定期对存储的数据进行合规审计,及时清理不必要的敏感信息。

五、如何防范在参与产业链协同创新中知识产权“混同”与泄露风险?

开放式创新生态中,知识产权边界极易模糊,保护不当会导致企业核心资产流失。从实践来看,在联合研发、测试验证、场景共建中,多方技术、人员、数据深度交互,可能会出现的典型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主要如下:
1.背景知识产权被不当使用:合作一方将其独有的核心技术(背景IP)用于共同项目,若未明确约定使用范围和限制,项目结束后可能被其他方继续使用或逆向工程。
2.前景知识产权归属争议:对于合作产生的新技术成果,若合同约定不明(如仅约定“共有”,但未明确行使权利的方式、收益分配比例),极易引发纠纷。
3.商业秘密泄露:在开放测试场或产业联盟交流中,技术人员可能无意间披露未公开的技术细节。
为了尽可能降低前述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企业可以从如下几方面予以防范应对:
1.契约先行:任何合作前,必须签署详尽的《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清晰界定各方背景IP清单、前景IP的归属规则(所有权、独家/普通许可)、后续商业化利益分配机制。
2.最小必要原则:在共享信息时,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对核心算法、工艺参数等采取分级访问控制。
3.人员管理:对参与合作项目的员工进行专项知识产权与保密培训,并签订补充保密承诺。

六、条例关于事故责任认定依据的规定,对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深圳条例》第五十三条确立了电子证据在事故定责中的核心地位,倒逼企业必须确保数据链的完整性与可靠性。“机载设备、通信设备、低空飞行服务平台等记录的客观信息”是决定事故责任划分的关键。这可能会意味着:
1.数据丢失即责任风险:如果发生事故时,关键数据因设备故障、传输中断或存储错误而丢失,企业将失去为自己抗辩的关键证据,可能被推定承担不利责任。
2.数据篡改后果更严重:任何对飞行数据的事后篡改,一旦被鉴定发现,不仅无法脱责,还可能构成伪造证据,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3.平台记录是关键:接入低空飞行服务平台的数据,因其第三方属性,证明力更强。企业需确保自身系统与平台的数据同步实时、准确。
基于此,企业应在急预案中必须增加“电子证据保全”专项流程。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应是保护现场(包括无人机残骸)和冻结相关服务器数据,防止数据被覆盖或修改。同时,立即通知平台运营方协助保全数据。企业内部也应定期进行数据完整性校验和灾备演练。

七、如何理解条例中授权采取的“必要技术防控”等紧急处置措施?

该条例第五十五条实际上是公权力对“黑飞”等紧急情况的强力授权,企业需避免自身合法飞行被误伤,并规范自身反制能力。该条款赋予监管部门在紧急情况下的“准即时处置权”,以消除迫在眉睫的公共安全威胁。对企业有两层含义:
1.防御层面:企业合法运行的无人机,须有显著、可靠的远程识别能力,并确保飞行计划报备准确,以区别于“黑飞”目标,避免被误判和误处置。
2.进攻层面(对安保企业):第五十七条明确禁止非法拥有、使用反制设备。这意味着,即使是出于保护重点场所的目的,企业也不得自行购置和使用无人机反制枪、干扰器等设备。此类设备的使用权严格限定于公安机关等法定主体。
针对该等紧急处置措施合规应对,企业可以考虑从如下方面着手应对:
1.强化身份标识:确保无人机远程识别信号持续、稳定发射。
2.主动沟通:在执行特殊、敏感的飞行任务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备,明确飞行属性。
3.合法安保方案:对于有反无人机需求的企业(如电站、机场周边厂区),应通过向公安机关报告风险请求保护,而非自行处置。

八、非经营性飞行需要“备案”,这与“无需申请”的飞行有何区别?企业如何把握?

“备案”是一种事后或事中的告知程序,不同于“审批”,但仍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履行将构成违法。
混淆“无需申请”和“无需备案”是常见误区。根据上位法,部分轻型、微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飞行可能无需申请批准,但仍可能需要进行实名登记、并动态报送飞行动态信息(可视为一种电子备案)。条例第四十八条的“备案”更侧重于传统通用航空领域的非经营性活动(如自用直升机飞行)。对于无人机运营企业而言,核心是理解所有飞行活动都必须以某种形式“可追溯”,要么是事前审批,要么是实时数据报送(即电子备案)。为此,企业需建立飞行活动分类管理制度:
1.明确列出哪些飞行任务属于“无需申请但需实时报送动态”的范畴。
2.确保无人机及其操控系统具备自动、实时向监管平台报送识别与动态信息的功能。
3.定期核查数据报送日志,确保无遗漏。

九、企业在享受市、区两级政府产业支持政策时,需注意哪些合规承诺与后续义务?

该条例明确规定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可根据本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特点和需要,提供财政、金融、人才、知识产权、土地供应等方面的支持,实践中相应支持往往会附带严格的“对赌”条款和持续性义务。其中常见的合规风险点主要包括:
1.指标对赌:协议可能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特定产值、投资额、人才引进数量等指标,未完成可能导致收回补贴、承担违约金。
2.资金专用与审计:支持资金需专款专用,并接受政府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审计,挪用资金后果严重。
3.持续性报告义务:企业可能需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经营情况、技术进展,信息不实或隐瞒构成违约。
4.退出限制:享受土地等优惠的企业,可能在协议中承诺一定年限内不迁出本地,否则需补偿。
针对前述可能面临的合规风险点,企业可以考虑如下应对措施:
1.审慎签约:在签署扶持协议前,由法务和财务团队对各项承诺条款进行实质性评估,确保有能力履行。
2.独立建账:对政府扶持资金建立单独科目核算,完整保留支出凭证。
3.主动沟通:经营中如遇困难可能影响承诺履行时,应尽早与主管部门沟通,寻求协议变更,而非隐瞒。

十、如何依据《深圳条例》,构建企业内部系统性的低空经济合规管理体系?

低空经济合规是一个跨领域、全流程的系统工程,企业需从组织、制度、技术三个层面进行顶层设计。零散的合规措施无法应对系统性风险。企业需要建立涵盖以下要素的合规体系:
1.组织保障:在条件允许下,设立跨部门的低空业务合规委员会或明确首席合规官职责,成员涵盖法务、运营、技术、安保、数据等领域。
2.制度体系:制定并动态更新有关制度,比如《低空飞行安全管理规定》《空域使用与飞行计划管理办法》《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政策》《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手册》等核心制度。
3.技术赋能:投资建设或采购能与监管平台无缝对接的飞行运营管理系统,实现飞行计划自动报备、电子围栏动态加载、飞行数据实时上报与备份。
4.文化培训:定期对全体员工,特别是飞手、研发、市场人员进行合规培训,将合规意识融入企业文化。
同时建议企业根据法规变化(如深圳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和业务发展,持续优化合规管理流程,将合规真正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风险防火墙。
《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标志着低空经济发展进入“规范与促进并重”的新阶段。对深圳企业而言,条例既是解锁空域资源、享受政策红利的钥匙,也是必须严守的安全责任边界。真正的机遇属于那些能率先将合规要求内化为管理体系的企业——从被动应对监管转向主动构建飞行、数据、知识产权一体化的风控能力。唯有将合规优势锻造成核心竞争力,方能在低空经济浪潮中稳定发展。
点击蓝字,查看往期

以上内容仅作交流使用,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不代表本所立场。未经发布人允许,不能擅自使用,否则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肖挺俊 律师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监督员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物业领域多元解纷普法宣讲员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调解员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低空经济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广东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首批讲师团成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法智惠企”讲师团成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考官
广州市法学会数字研究会常务理事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委员
佛山市南海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公共资源经营专业委员会顾问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胜伦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积极探索律所运营模式,坚持一体化运作、专业化分工、团队化管理的运营机制,在构建律所体制机制上走在行业前列。
胜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将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引领所建,所建促进党建,党建促发展”为核心理念,以团结互助、朝气蓬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目标,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律师队伍为抓手,不断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形成的强大的凝聚力、执行力、影响力,在日常工作中就转化成了生产力,在关键时刻就转化成了战斗力。
胜伦创始人肖胜方律师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024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广东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肖胜方律师系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先后获“全国优秀律师、全国维权十大杰出律师、广州十大杰出青年、广州市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他不仅是一位全国知名的资深律师,还是全国最早攻读MBA,把MBA理论施行于律所管理中的主任之一,对律所管理有着独到见解。
胜伦成立翌年,即成为广州首批38家“规范律师事务所”之一,曾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广州市新时代走前列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每年均获市律协的“管理优秀奖”、“业务成果奖”、“理论成果奖”、“维护社会稳定奖”等各大奖项,荣获《亚洲法律杂志》(ALB)“年度最具潜力律师事务所大奖”及“最值得关注律师事务所大奖”。
胜伦位于颐德中心21层,拥有近2000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地,环境舒适优雅,设备先进齐全。胜伦成立20年来,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建立了健全的规章制度以及完善的后期保障体系,能为每一位加入胜伦的伙伴提供量身定制的合作模式及发展规划。欢迎更多有志于往专业化、团队化发展,有共同理念和价值观的优秀人才加入胜伦,与我们一起共享资源、共创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