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请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请勿提交PDF、JPG等不可编辑的文件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或其他岗位相关证书、健康证(暂时无法提供的,需承诺于入职前取得);
5.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按指模);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注:附件下载见文末二维码。请将所有材料按顺序整理,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材料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面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初审结果。
(四)综合考核
1.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2.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3.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老教师以说课展示,新教师以唱、跳、讲故事、自带美术作品等展示。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