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时间、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考核方式:
(1)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2)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3)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老教师为说课展示,说课内容自行准备。新教师以唱、跳、讲故事、自带美术作品等进行展示。
3.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