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针对近期出现的非法黄金交易活动,深圳此次明确了企业“六不得”、个人“两不得”及金融机构“两不得”,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的“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等类期货非法活动。
为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黄金市场健康发展,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市公安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的公开提示》(以下简称《提示》)。针对当前黄金市场出现的非法金融活动新变种,《提示》从企业、个人及金融机构三个层面划定了清晰的“红线” 。
剑指“类期货”交易:企业黄金业务迎“六不得”严规
近期,深圳水贝等黄金珠宝集散地出现部分企业以“黄金回收”、“预定价买卖料”为名,行高杠杆“类期货”交易之实,甚至有平台在金价波动中出现兑付困难,引发市场关注。针对这一乱象,《提示》明确列出了企业黄金业务的六大禁止性行为。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对非法黄金交易的禁止。《提示》指出,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黄金交易活动。具体表现形式包括:通过微信群、小程序、APP或网站等平台,允许客户缴纳少量保证金锁定黄金价格,随后根据金价波动进行价差结算、允许“平仓离场”,但全程并未实际发生黄金实物交割 。
此外,《提示》严禁企业违规开展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为名,承诺“保本付息”固定收益的非法集资活动;严禁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实物,转而开展所谓的“黄金委托投资” 。
在宣传与销售层面,《提示》明确规定,企业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等渠道违规宣传黄金产品销售业务,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绝对化用语,也不得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进行虚假宣传。针对产品质量,严禁掺杂掺假、以非贵金属冒充纯金,或在标价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

肃清源头:个人与支付机构同步纳入监管
此次《提示》不仅约束企业端,还首次系统性地对个人及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对于个人投资者,《提示》强调,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非法集资及非法委托投资活动。同时,特别针对技术链条提出要求:个人不得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也不得为其提供信息服务或技术支持 。
《提示》也指出了合法的投资渠道:符合资质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或通过正规金店、银行购买黄金实物及黄金积存产品 。
在资金通道层面,《提示》要求,金融机构未经备案或审批不得开展黄金业务,必须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尤为关键的是,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依法设立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商户提供服务,不得为非法黄金活动提供宣传便利。这一规定旨在切断非法黄金平台的资金结算和宣传渠道 。
联动执法:涉嫌犯罪将移送公安机关
《提示》由地方金融管理、人民银行、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证监、网信、公安、商务、工信及通信管理十个部门联合发布,展现了跨部门协同监管的态势 。
监管部门在《提示》中严厉警示,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非法黄金业务,涉嫌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涉嫌犯罪的,将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
此次公开提示的发布,标志着深圳对黄金市场的监管正在从事后处置向事前规范转变,通过明确行为边界、斩断非法利益链条,旨在维护深圳作为全国黄金珠宝首饰交易中心的良好声誉和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