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三)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应聘人员需提供成绩单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专业目录完全一致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成绩单、课程比对情况说明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应聘人员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的,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证明,并提供成绩单供招聘单位判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设置要求。小学教育、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三个专业如在成绩单或全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有标注学科方向的,如学科教学(思想政治)、小学教育(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则不需要提供研究方向证明。
4.应聘人员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四)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要求为3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五)教师资格证
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学科且不低于岗位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语文岗位的需提供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语文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语文岗位的需提供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须承诺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须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