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关于调整部分关区代码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海关监管业务,按照相关规定对深圳海关部分关区代码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区代码5321(编注:变更)
变更内容:
关区名称由“福田海关”变更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
关区简称由“福田海关”变更为“河套深圳园区”。
适用范围:
该关区代码用于办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含福田保税区)各项海关业务。
二、关区代码5359(编注:新增)
新增内容:
关区名称和关区简称均为“福田海关”。
适用范围:
该关区代码用于办理福田海关相关监管业务。
以上调整自通告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海关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