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涉及土地移交、保障房配建、旧改项目盘活等重点,关乎多方权益,一文读懂所有关键变化。

适用项目:未完成规划审批的项目、“清调供”盘活且重新编规划的项目(专项规划未正式批复,或通过“清调供”盘活的更新项目);
核心变化:满足交通、教育等配套要求,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可直接在单元规划中核定土地移交率,不用再单独走计划调整流程(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硬性要求:实际移交土地面积,不能少于基准移交面积(保障公共利益);
补充说明:需符合《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

(二)保障房配建:
优化调整,统筹推进
分以下情况执行:
【已批规划项目】按原来的规定执行,配建要求不变;
【未批规划项目】取消保障房奖励容积,原则上不用配建;
【保障房统筹方式】通过新增建设、盘活存量房屋、多元收购等渠道落实,不依赖单个更新项目配建;
【例外情况】旧工业区改保障房项目,不适用本条仍按原规定配建。
(三)“清调供”项目:
允许局部调整,兼顾灵活与规范
“清调供”是盘活闲置/低效土地的方式,这类项目可局部调整规划:
【调整要求】局部调整部分按本次新政执行,需符合《住宅项目规范》,土地移交率按整个更新单元统一核算;
【未调整部分】仍按已批准的规划执行,保障政策连贯性。
(四)项目盘活:
多方发力,缓解资金压力
【政府层面】各区、前海管理局引导市场主体、债权人、物业权利人合理调整预期;
【金融层面】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信贷、并购贷款,帮项目方缓解资金压力;支持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资产重组、破产重整盘活停滞项目;
【社会层面】多方联动,能加快城市更新进度,改善片区环境、完善配套。
关键时间与附则
【施行时间】2026年3月16日起正式施行
【有效期】5年(至2031年3月15日)
【核心原则】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