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SZ-20260051SZGK(SZZXDL-2026-00263)
2、项目名称: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7、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24日至2026年03月02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和投标报名地点:略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3月10日09:30至10: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4、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略
报名方式及详细在"律标通"微信公众号或"律标通"官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