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节期间,深圳市消安委办统筹各区各部门,仍在为了市民安全加班加点,对2月份元宵节等节点开展集中消防夜查行动,集中检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重点排查违规进楼、飞线充电等问题。2月份以来,深圳绝大多数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处都在楼栋门口、电梯口也张贴了《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停放充电的告知书》,明确禁止在建筑内的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
官方通告中的“电动车”通常包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而且包括电动自行车拆卸下来的锂电池,其基数最大,火灾风险最高。
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及相关法律,在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等区域停放或充电且拒不改正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如果因违规充电引起火灾,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面临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失火罪)。
而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还有权对违规停放的车辆进行强制清理。
对于电动进入居民楼和电池带进电梯引发的火灾,大家都历历在目,对于安全隐患的排查,我相信普通人都十分赞成,但仍有一批人明知道安全隐患后,铤而走险,不顾自身以及邻居的生命财产安全,他们大部分还是因为小区集中充电桩太贵从而不愿意在集中充电桩充电。
集中充电桩通常由第三方运营商建设,费用由“电费+服务费”组成。深圳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充电设施电费执行的是“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约为0.6-0.7元每度。而服务费由市场调节价,由运营商自主制定,也由运营商收取,通常为0.5-2 元每度,部分商圈更加夸张,而电费+服务费就是小区集中充电桩的价格,通常比民用电费高1-3倍,达到1.5-3元每度。这个价格差距有时让人难以接受。
此前,各大媒体也报道过,深圳存在“充电刺客”,服务费高达8块,加上电费一共九块多。
深圳发改委在24年发布的《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中第五点明确提到了推动降低充电服务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取的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享有自主制定价格的权利,应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
如今一年过去了,不知道充电服务费降价有没有推进,未来集中充电桩电费究竟有无可能再降,各位充电费用如何,欢迎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