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全日制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2、年龄在35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做事认真踏实,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
4、具备全脱产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至少发表过高水平的原创性研究SCI或EI论文1篇,影响因子在3分以上。或发表过高水平的原创性研究SCI或EI论文2篇。
6、有较强的英语阅读能力和英语写作能力,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相关的英语等级证书。
7、在其他入站单位已从事入站博士后工作的人员,未达到出站要求的,不予招录入站再次从事在站博士后工作。
a.薪酬待遇。面议,税前53万元以上/年(含深圳市补贴);可享受本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同等的“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
b. 住房待遇。在站期间,可免费入住医院提供配套基本生活电器及家具的公寓或协助申请免租的龙华区人才安居房(具体以龙华区人才安居政策为准);
c. 科研奖励。完成协议规定的博士后出站任务之外的科研成果,享受医院对科研立项、专利、论文等的奖励;
d. 户口迁移、子女入学。博士后人员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深圳市,选择落户深圳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等按深圳市相关条例执行;
e. 政府补贴。博士后出站选择留(来)深从事科研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出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深圳市36万元出站留深生活补助,同时龙华区给予30万元的安家补贴(具体补贴以当时政策为准);
f. 其他待遇。优秀的出站博士后,可优先入职医院继续从事临床、科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