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分享:离职后遭受公司强制扣掉一部分工资。
一、公司福利:深圳同事每天57元餐补(早15,中午42),可以在公司吃饭也可以换购。但是换购东西贵的离谱,是市场价格的一倍多。北京同事因为没有食堂所以折算成30元发到工资里。我所在的职场虽然在深圳但是也没食堂所以每个月的钱都只能用来换购。
二、时间线:
1月9日和人力签署离职协议,
1月12号换购,
1月16日工作last day,
2月10日公司前台联系我说公司是预先发的餐补,我1月的餐补都让我换购完了,所以1月17号到31号工作日的餐补要从我工资里扣,一天要按照60算,共扣我工资60*10天=600元。
2月13日发一月的工资,直接扣掉600元,我不同意也没办法。
三、我这个小牛马无可奈何,打工人受这口窝囊气,这么大的保险公司这种行为真是雷到我了。大家找工作一定要擦亮双眼。
四、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如下:
1.一月换购我以为我饭卡里是我的余额,所以离职前我全部换购了。离职时公司没有提前告知我饭卡是预先充值的,我要预留出1月17到31号工作日的餐补钱供公司扣掉。因为公司的工作失误,这笔钱要从我工资里扣。
2.公司换购东西贵的离谱,市场价50元的东西,公司换购要一百多。我换购600元的东西实际价值可能都不到300,却要扣我600。
3.本来餐补就是发到饭卡里的,不能像工资一样提取出来的,只能换购溢价商品,最后却要扣我工资。就算扣工资,也应该按照北京同事发到工资每天30扣吧,最多也就扣30*10天=300元。
4.就算按照发到饭卡里的钱算,也应该扣57*10天=570元,为啥要多扣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