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星期三)16:00截止;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个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的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请投递者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报名时需附上1-9号资料相应文档,所有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文件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面试现场所有材料收复印件、验原件。)
请有意者将以上报名材料投递到指定邮箱:pdhtyey@lg.gov.cn,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咨询电话:15814038344(林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 10:00-12:00 15:00-17:00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附件5.广东省公务员报考专业目录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1.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待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1.面试通过后招聘单位将安排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3.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4.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5.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