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微博知名法律博主@张茂荣律师 消息:
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就广东恒薇霖泽律师事务所举报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外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的事项,正式立案调查!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举报事项受理告知书
深罗司律投字[2025]第109号
广东恒薇霖泽律师事务所:
我局于2025年12月16日收到你所提交的举报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343名全体执业律师的材料。
关于你所举报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343名全体执业律师在律师事务所住所以外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的事项,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的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予以受理。
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29日

投诉理由:是律所注册地与实际办公地不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第(四)项:在律师事务所住所以外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的。
投诉人称,鉴于此,深圳市司法局应当依法依规决定:(一)对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全体343名执业律师予以“警告”行政处罚;
以下为投诉内容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