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外优秀教师引进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教师,经学校考核,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通过选聘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享受深圳市在编教师待遇。
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②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当荣誉称号,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③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④正高级或高级职称聘满两年以上。
2.深圳在编教师调动条件
现为深圳市内在编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教师,经学校面试评审,通过区教育局统一考核后办理市内调动手续。
①获市级名教师、骨干教师称号。
②获得市级及以上现场赛课类、基本功大赛、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具有丰富的高三把关教学经验,教学成绩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