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4月15日前,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并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的工作经历。对于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申请人,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最终申报条件以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申报指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