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公示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
东莞市望牛墩中学未经依法批准,分别于1998年1月和2007年1月起擅自在望牛墩镇龙泉路2号地块处建设校区。该单位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29671.9平方米集体土地建设校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占用土地的违法事实。对违法占用29671.9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共计罚款人民币14835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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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