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宝恩月子中心”内,一名出生仅6天的婴儿在月嫂看护时摔落致颅内出血,经ICU救治后出院,仍需后续康复治疗。事发后,月子中心先承诺负责,后突然宣布破产。经社区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中心正办理退费。
法律分析
本案核心是月子中心作为经营者,未能履行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雇员(月嫂)的重大过失导致婴儿受伤,已构成侵权责任与服务合同违约。月子中心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尽管其宣布破产,但依据《企业破产法》,这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家属应尽快向受理破产的法院申报债权,以确保在破产财产分配中获得受偿。同时,月子中心的破产行为若被证明是恶意逃避债务,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后果。
万一后续产生后遗症的法律责任
婴儿未来若出现发育迟缓、功能障碍等后遗症,只要通过司法鉴定证明与本次摔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责任方仍需承担后续法律后果。
1. 赔偿范围扩大:除已发生的医疗费外,责任方还需赔偿后续的康复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长期护理费,若构成伤残,则需支付残疾赔偿金及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 责任主体与追偿:赔偿责任主体仍为月子中心(或其破产财产)。即使在和解或初次赔偿后,只要后遗症由本次伤害直接导致,家属仍有权就新产生的、可预见的损失另行主张权利。和解协议中若未明确涵盖此部分,不影响后续索赔。
3. 家属行动建议:
· 固定证据:妥善保管所有病历、费用单据及与月子中心沟通记录。
· 进行鉴定:待情况稳定后,及时委托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及因果关系鉴定。
· 专业介入:就后遗症索赔的复杂性,强烈建议咨询或聘请专业律师处理,以应对破产程序及可能发生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