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 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5年度深圳市工程造价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帮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4号)等职称评审政策,深圳建筑业协会定于2026年2月5日下午、2月6日下午组织开展两场“2025年度深圳市工程造价专业职称申报政策宣贯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建筑业协会
二、会议时间
第一场:2026年2月5日(星期四)14:30(14:00签到);
第二场:2026年2月6日(星期五)14:30(14:00签到)。
三、会议地点
深圳建筑业协会303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深云西二路天健创智中心A 塔三楼东)。
四、参会对象
各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工程造价专业正( 副 )高级职称申报人员。
五、会议主要内容
2025年度深圳市工程造价专业职称评审政策介绍及要点解读,互动答疑等。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宣贯会为公益性质,免收任何费用。请有意愿参加的人员于2026年2月4日(星期三) 17:00前,扫以下二维码报名(两场次宣贯内容一致,请只选择其中一个场次报名即可,勿重复选择),因现场座位有限,请参会人员及时扫码报名。

扫码报名


(二)请参会人员自行打印相关文件:《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4号) (详见附件);
(三)联系人:李工,电话:0755-83193953。
附件:《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4号).pdf
深圳建筑业协会
2026年1月30日
通知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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