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综合素质评价、试讲,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5日至1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不得超过100M),重命名为"报考岗位(专业方向要求)+姓名+报名材料”,例如“初中体育教师(足球方向)+张三+报名材料”,把该压缩文件上传到以下链接:https://f.wps.cn/g/zAFkw14k/。
3.报名要求:每个考生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应认真填写报考信息,按岗位要求提交材料,因填报错误、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的不另行通知,造成报考失败的,考生责任自负。
4.报名需要的材料:(报名提供扫描件、资格复审提供复印件)
(1)个人简历;(在附件1下载个人简历模版)
(2)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公告或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等;
(6)国内高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的人员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或评估意见书(如认证证书等);
(7)报考人员还可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工作单位。
招聘单位将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笔试的考生,若2026年1月31日前未接到通知的,视为未入围笔试环节,不另行通知。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现场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教材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2.笔试考试时间:2026年2月2日,笔试时长为90分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笔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5倍比例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如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未达5倍比例的全部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同分者并列进入。成绩不达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按30%计算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当日公布笔试成绩。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待定,考生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后续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需提交纸质材料,材料要求与报名上传资料要求相同,资格复审的材料不予退还。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者责任自负。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形式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试讲(专业技能考核),先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再进行试讲(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各环节考生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成绩。
1.面试安排。面试时间为2026年2月3日(一天内完成),具体各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1)综合素质评价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考试达标分数线为80分,原则上在同岗位达标人员中按岗位数3倍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下一环节,不足3倍的全部达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2)试讲(专业技能考核)。试讲形式为片段教学,考生现场备考30分钟,现场试讲8分钟。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和心理教师岗位须加试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试讲成绩的50%。
3.面试成绩。面试各环节成绩均为百分制,面试各环节达标分数线均为8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公布,不达80分的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教师岗位)=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试讲成绩×3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30%;
面试成绩(其他岗位)=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试讲成绩×60%。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在达标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顺序比较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均相同的需进一步加试,加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完成全部面试环节后向考生公布总成绩和入围体检名单。
体检安排在全部考试结束后第2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时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及其他相关背景审查材料。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被审定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的,暂缓聘用。
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沙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不负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背景审查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有权决定是否递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