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关注了一个和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事儿——小区公共收益。这笔钱来自小区的停车费、电梯广告、公共场地租金等,法律早就规定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很多小区,却成了一笔业主看不到、摸不着的“糊涂账”。
现状:大多数小区收益成了“隐形收入”
广州目前只有大约20%的小区有真正能有效运作的业委会。这就意味着,在大多数小区里,公共收益完全由物业公司一方掌握,收了多少、花了多少、剩了多少,业主往往不知道,也很难监督。
虽然也有做得好的例子,比如有的小区年底给业主发钱或抵扣物业费,让人羡慕,但这样的案例仍是少数。更多的小区因为缺乏监督,公共收益账目不清,甚至引发纠纷,比如物业公司撤场时,可能还会以“垫钱”为由向业主要钱。
难题:成立业委会难,钱该怎么分也有分歧
问题出在哪?一方面,成立业委会门槛高、流程复杂,很多小区想成立却困难重重。没有业委会,业主就缺乏代表去监督和维权。
另一方面,对于公共收益怎么用,大家想法也不一样。有的物业和行业组织觉得,钱应该全部用来维护小区设施,担心分给业主是“短视”行为。而有些小区业委会在尝试分红后,也因为缺少长期规划,后续资金跟不上。
建议:让钱晒在阳光下,并建立合理分配机制
对此,广州市政协委员徐强提出了几点建议,核心思想就是:把账管明白,让业主受益。
1. 降低成立业委会的门槛:希望相关部门能简化流程,街道社区也能多帮忙,让业主们更容易组织起来。鼓励有公信力的专业人士加入业委会,提升运作能力。
2. 强制设立“三方共管账户”:要求物业公司必须把公共收益存入一个由业委会(或街道代管)、物业和银行三方共同监管的专用账户,和物业自己的钱分开,防止挪用。同时,可以推广使用统一的收款二维码(比如收停车费时),让每笔钱直接进入这个共管账户,收入支出全程可查,做成“阳光账本”。
3. 推广“基础保障+激励分红”模式:建议每年制定公共收益的使用预算,并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先拿出一定比例(比如30%-50%)存入小区的“养老金”(即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未来大的修缮。剩下的部分,由业主大会决定怎么用,可以现金分红、抵扣物业费,或者用于社区公益。还可以考虑,如果物业公司通过努力让公共收益增加了,可以从超额部分中拿一小部分奖励他们,激励他们好好经营。
公共收益本来就是业主大家的钱,把它管好、用明白,不仅能切实增加业主的获得感,也能促进社区和谐。推动这件事,需要各方迈出第一步,也需要更清晰的规则和更有效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