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二、引进政策
医疗高层次人才可根据自身条件申请市、区相关人才政策项目,人才项目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一般须市级项目聘期到期后才可以申请区级,须市级项目聘期到期后才可以申请区级,集团及医院层面暂无政策,高层次人才符合入编条件可申请入编;
(1)市高层次人才项目
聘期三年,到岗后一次性发放到岗奖励(12 个月的奖励金额),聘期满二年且考核通过后发放首笔聘期奖励(12 个月的奖励金额),聘期满三年且考核通过发放剩余奖励(12 个月的奖励金额)。A 类人才 5 万元/月、B 类人才 3 万元/月、C 类人才 2 万元/月、D 类人才 1 万元/月。
(2)区菁英人才项目
聘期三年,按照年度进行考核结算发放。A 类人才 4 万元/月、B 类人才 2 万元/月、C 类人才 1 万元/月、D 类人才 5,000 元/月。
三、其他说明
1. 集团各成员单位招聘人员均与罗湖医院集团签订劳动合同,享有罗湖医院集团发展平台;
2. 医疗高层次人才可根据自身条件申请市、区相关人才政策项目,获批后可享受对应人才项目的奖励;
3. 集团拥有空余编制,符合深圳市入编条件的医疗高层次人才,可按流程申请入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