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同意赖少瑜同志辞去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
卢汉彪同志辞去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秘书长、委员职务;
卢炳辉同志辞去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李翠青、张超、卢伴章、朱永绯同志辞去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报请全体会议备案确认。
会议同意增补钟正良、尹晓航、蔡裕彬、赖健伟、赵智佳、赵小克、张景志、钟浩源、梁健阳、刘沛林、罗永光、李胜堂、晏瑜、郭云峰等14名同志为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委员。
会议同意袁新征、黄顺明、黄桥沛、黄灿坤、袁文志、邓旭伦、蔡俊彬、黄婉笑、梁伟光、邹鹏、武长海、张广宇、张健良、赖辉东、黄伟雄、张军生等16名同志辞去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同意蔡裕彬同志任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冯敏治、陈潮晖、罗永峰、罗爱文、周雪华同志任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朱锦宏同志任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陈伟贤、曾智明同志任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张景志、赵小克同志任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同意张健良、赖辉东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广宇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翠青、卢伴章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来源 | 东莞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