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裕安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提供健康证;
5.工作经历证明;
6.任现职现岗证明(或文件、证明等相关材料);
7.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8.无违法违纪行为个人承诺书。
●提供的材料需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时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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