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发〔2023〕48号),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与代征人需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资料,逾期未提交,将视为自动放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明确,对扣缴义务人按所扣缴税款付给2%手续费。自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扣缴单位财务人员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的“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切勿错过时间。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