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家长、同学请注意!
最近东莞一则转学纠纷,直接把“转学自由”这个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戳中了无数家长的焦虑点——符合要求的转学申请,居然能被学校直接拒绝?

据广东民声热线爆料,有家长反映:自家孩子在东莞弘林高级中学就读,因不适应校园环境,按流程提交了转学申请,各项条件均符合要求,却遭到学校明确拒绝!
而学校给出的理由,既离谱又扎心:
“学校还有10个学位空缺,学生转走会让学位闲置,影响办学收益。”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该校校长直接回应称:“民办学校生存难”,原则上希望家长至少等孩子上满一年后,再考虑转学。
划重点:以“影响收益”拒绝符合条件的转学,已经触碰政策红线!

很多家长可能不清楚,转学并非“学校说了算”。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广东早已明确转学规则,为学生和家长保驾护航:
学生因正当理由可依规转学,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籍跟随学生流转,学校不得截留。
学籍转接有明确时限,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杜绝“拖延扯皮”。
高中转学只要满足3个条件——分数线达标、有正当理由、转出校同意,学校就无权以任何非法定理由限制。
对照来看,东莞弘林高级中学以“影响收益”拒绝转学,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

目前,教育相关部门已着手调查此事,并明确强调:
“教育主管部门不会单方面采纳学校的意见,后续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保障学生的合法受教育权。”
重要提醒:如果您或身边人也遇到类似的转学难题,别慌!一定要拿起政策武器维护权益,保存好相关申请材料、沟通记录,直接向教育主管部门反馈。
教育的核心是保障学生权益,而非单纯追求办学收益。转学自由是政策赋予的合法权利,任何学校都无权以非法定理由剥夺。
转发给身边有需要的家长,让更多人了解转学政策,避开维权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