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张三被怀疑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幕后指使者,被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办案经过及结果】:
辩护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马上会见被告人以及到办案机关了解案件情况。本案受害人被其他人殴打,怀疑张三是幕后指使者,故报案至派出所。
辩护律师仔细地观看了案发现场视频监控,从监控上无法确定张三到过现场,仅凭受害人指控,是不足以定罪的。该案明显证据不足,同时辩护律师也向公安机关提出还存在着对嫌疑人有利的一些人证,应该实地走访核实的建议。
辩护律师与经办警官沟通案情,提出相关法律意见,最终辩护律师为本案犯罪嫌疑人成功辩护,公安机关释放了张三。
【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